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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天欧公司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来源: , 点击量:145 , 日期:2023-05-29【打印】【关闭窗口
  

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欧公司)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天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询价确定供货单位,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内容概况

(一)类别:设备采购

(二)需求: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

(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检测元素砷、汞、硒、锑、铋;元素检出限≤0.01ng/mL;相对标准偏差RSD≤ 1.0%;线性范围大于三个数量级;带自动进样器及自动稀释功能;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询价有关说明

(一)响应文件:营业执照、报价文件、相关资质文件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荆州开发区竺桥村佳海工业园A10栋1号

(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6月9日下午17:00

四、响应有关规定

超过询价截止时间的响应,天欧公司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波

电话:18607211258/0716-4162986

地址:荆州开发区竺桥村佳海工业园A10栋1号

六、确定签约人

(一)天欧公司根据报价文件综合评定,选定签约人。

(二)签约人变更;签约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天欧公司可与排名其后第一位的签约候选响应人通过价格谈判确定签约人,并按以上程序履行确定签约人程序;否则应重新询价。

七、签约通知

天欧公司依法确定签约人后,电话通知签约人。

八、签订合同

(一)天欧公司应当自签约通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公告和签约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签约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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